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,特區(qū)政府還將建立更嚴謹的評核機制,更有效反映和區(qū)分人員的工作表現等級。各司局長除了根據現行機制評核高級公務員(包括部門首長等)的工作表現外,還須督導轄下高級公務員做好其下各層級人員的人事管理,包括評核、調配、晉升和紀律跟進等。
李家超指出,政府部門的效能,建基于廣大公務員的整體表現。公正、如實地評核人員表現,既可鼓勵優(yōu)秀公務員精益求精,亦能適當處理能力不足或行為有缺失的人員。因此,建立有效的評核機制,有助部門首長持續(xù)提升部門整體效能、提振優(yōu)秀公務員士氣,并協(xié)助有待改進人員提升能力,同時公正處理少數行為不當的人員。
李家超指出,公務員事務局須作出研究,建立更嚴謹的評核機制,更有效反映和區(qū)分人員的工作表現等級。李家超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,現行公務員評核機制偏向正面評價,給予較低評級的情況很少,這樣一來,當需要選拔或晉升時,難以分辨誰表現優(yōu)異、誰表現欠佳,他強調一個公平的評核機制至關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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